我喜欢看着她的眼睛,进入她的世界。就像那多年不见的再次相遇,原来是个美丽的邂逅。喜欢她走在我身周时,偶尔的回眸一笑,确是百媚生;偶尔的秋波流动,也是慑魂魄。那瞬间的光彩,如何能留个天长地久?
我喜欢看着她开心地笑,感觉暖洋洋的。银行大门朝东,落地窗式的玻璃墙格外纵容上午的阳光在室内放肆。犹记得我第二次银行‘有心造访’,许多人都没挂着笑容,银行内竟有点热不起来。或许佳节近了,市道还是没甚高扬。看到我时,她突然的灿烂微笑,似乎比早上的阳光更灿烂温暖,更明媚动人,更舒服怡人。第二次觉得,银行很美好。
我喜欢听她的声音,真的是说不出的可爱。我最记得她的“bye bye” 和“bbq” 了,很是好听。但我矛盾地不喜欢“bye bye”,它总来得太快。跟她走在一起的12小时,原来也能是12秒似的。匪议所思之极。她说:“我知道你不欢喜吵闹闹的,我却讲很多话,那我不讲了,让你耳根清静。”呵呵,她的声音就是天籁之音,又哪能是噪音。如果那是噪音,我就原来也爱噪音。
我喜欢捏一捏她粉嫩的脸颊,跟她说:“妳这坏女孩,叫妳早点睡却闹脾气迟睡,结果起身就变了黑眼袋的熊猫,可爱得让我心疼之余又哭笑不得。”不过,放心,话是有说,却没捏她的脸。不能啊。我能吗?我举起手,虚拟地捏一捏,“妳真的要多休息喔。”
我喜欢抚摸她直长的秀发,感受奇幻的至柔,她的温柔。顺着她的发丝,手指轻轻地嵌入薄发丛中,缓缓划下,经过她白嫩的耳根,按摸她的肩颈,似乎世上的事都很顺畅了。可是,我没抚摸过她的秀发。我可以吗?我不禁摇头。。。
。。。
原来,我不是普通的很会幻想。我想,是因为,我喜欢她了。